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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C30E472K | 建设单位法人:董佳斌 |
| 孙宗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 |
| 大唐**北兴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1-E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23.****0333,123.****1224 纬度: 47.****6660,47.****109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6 |
| 齐环行审〔2024〕1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09 |
| 104.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1MAC30E47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恒辉土地规划****公司 |
| ****0110MA1BMEBG8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1C42NN1Q | 竣工时间:2024-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226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治理设施:施工期:工地设置围挡、对临时堆土以及易起尘物料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对施工场地裸露地表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 废水治理设施:施工期:线路施工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的污水排放设施,项目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暂存在收集池中,待融化后用于附近场地的浇洒。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及10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雅鲁河变现有生活污水排放设施。 噪声:施工期:低噪设备、设置施工围挡。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减振基础。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处理,余土作为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 电磁治理措施: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 生态治理措施:施工期: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表土分开堆放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物料、表层剥离土堆放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企业采取使用对临时堆土场、堆存物料及裸露地表的场地苫盖密目网的措施减少粉尘的散逸。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间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不产生废气。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排入施工场地内临时收集池内,用于施工场地的降尘用水; ②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用水排入村屯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③变电站扩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雅鲁河变现有生活污水排放设施。运营期:不涉及排水工程。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设、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生活垃圾、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和表层剥离的余土。 ①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处置。 ③剥离产生的余土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电磁治理措施:本工程结合沿线地形、环境及工况条件,因地制宜优化线路型式、架设高度、塔型与导线参数,保障输电安全,减小环境影响。 生态治理措施:施工期:已主动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土石方开挖量,并对表层土壤进行单独留存堆放。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实施生态修复。运营期:持续跟踪监测生态恢复成效,落实生态管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期建设铁塔122基。 2、**单回线路长度39.2km,其中架空线路38.7km,电缆0.5km。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总计**设119基铁塔,因受属地占地管控限制,末端14座基塔调整布设点位,末端走向从原来的东南走向-西南走向-南走向变更西南-南走向,调整段长2.3km,****中心线1.1km,为其余均按原设计施工。 2、**单回线路长度37.9km,其中架空线路37.2km,电缆0.7km。 |
| 1、因受属地占地管控限制,末端14座基塔调整布设点位,铁塔减少至119基。 2、因末端基塔位置发生变化,增长地下输电线路长度,总线路亘长和架空线路亘长依据建设位置的调整减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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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处理,余土作为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生活垃圾、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和表层剥离的余土。 ①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处置。 ③剥离产生的余土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
| 1 | ①本项目永久占地的耕地部分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耕地补偿,临时占用耕地部分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将表土单独存放并采取苫盖等措施防止土壤养分流失,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及时回填,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生态恢复。 ②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的进出场地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从而减少由于乱踩滥踏及车辆碾压造成对植被的破坏,对区域植被影响较小。 ③施工时通过保存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回填,回填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因此对土壤生产的影响较小。 ④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施工中所有运输车辆均沿规定的道路行驶;各种施工机具、施工材料、临时堆土等均应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禁止随意堆放情况。 ⑤施工过程中,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和设置施工围挡等,降低噪音对动物的惊扰,杜绝捕捉动物的情况。 ⑥输电线路施工大部分控制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临时征地范围内施工活动尽可能减少,且所有施工活动均应在征地范围内进行; ⑦施工过程中禁止占压征地范围外土地的情况; ⑧施工结束后,塔基基础可绿化的区域范围内均应及时进行绿化。 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塔基开挖施工作业面,禁止超挖情况,杜绝出现破坏周围植被的情况; ⑩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塔基区、牵张场地区、跨越施工区、施工便道区的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后回覆表土,改善施工迹地的理化性质,土地平整后,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对施工区域采取种植当地农作物、草种的植被恢复措施,植被种类选取当地土著物种,根据当地水源条 |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占用的临时用地均已进行了生态恢复,项目单位设立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专职管理生态保护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占用的永久用地按照环评批复占地补充要求已进行耕地补偿,临时占地已进行了生态补偿,恢复为耕地,根据调查和询问施工过程,施工期产生的剥离土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施工结束后将表层土进行了回填,开挖过程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面,没有出现超挖情况。 ②施工期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入施工场地,设置管理岗位严格监督管理施工机械的使用,避免因机械施工或人为行为造成对植物的破坏。 ③施工时产生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分别堆存,回填时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 ④严格规划施工场地的布置,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堆料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设置禁止乱堆乱放的警示牌,现阶段,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堆料场均已进行生态恢复。 ⑤施工期间使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栏,用以减少噪声或者施工对动物的惊扰。 ⑥施工时减少了在临时占地上施工,基本都在永久占地上进行作业。 ⑦现阶段已施工完毕,在塔基基础上进行了绿化工作。塔基区、牵张场地区、跨越施工区、施工便道区的施工迹地均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后回覆表土,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生活恢复工作,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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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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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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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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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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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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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