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电信2026年某单位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背景
随着数字化转型进程的加速,现有IT基础设施已建成以紫光云Usphere平台为核心,融合了多品牌硬件与软件的混合环境。在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分散管理模式面临**调配效率低、运维复杂化以及服务交付周期长等挑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敏捷性需求。
为突破现有发展瓶颈,计划引入一套先进的云管理平台。该平台需具备强大的统一纳管能力,能够无缝集成现有异构环境,并通过建设用户自服务门户,实现**的集中管控与按需供给,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体验。
此次云管理平台的建设,将构建一个支撑虚拟化、容器、裸金属的全栈云服务基座。项目的实施不仅是实现IT运维现代化、促进降本增效的关键举措,更为未来的数字化转型与业务创新提供强大、灵活、可靠的技术支撑保障。
1.2本次采购内容为: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统一智能、安全可靠的云管理平台,实现对现有异构IT**的全面纳管与融合调度。通过建设用户自服务门户,打造从**申请、交付到运维的全流程自动化服务体系,显著提升IT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同时,平台将提供涵盖虚拟化、容器、裸金属的全栈云服务能力,并具备完善的监控告警和高可用机制,为业务创**数字化转型提供高效、稳定、可扩展的云服务基座,其他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预算金额为****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采购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调试、维保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4标包/段/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一名成交人。
1.5签约方式:与成交单位签订单项合同。
1.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付款方式:初验合格通过后付80%,终验合格通过后付剩余20%。
1.8交付时间:由乙方完成应用软件上线、调试,满足平台技术与业务要求情况下上线运行,全部工期不得超过60天。
1.9保修期:终验完成后60个月。
1.10本项目设置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000.00元,响应供应商未含税总价高于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1.3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加急标书代写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之日)至少 1 个单个合同含税金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均视为同一个合同,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00时00分(**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11884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省**市**区港汇大厦 |
地 址:**市西****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
| 邮 编:150000 |
邮 编: 100044 |
| 联 系 人:于先生 |
联 系 人: 刘丽伟、张树旺、陈宇昕、刘思倩、王玉峰 |
| 电 话:/ |
电 话: 173****726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
|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
|
| 账 号:311********50069609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