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受******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石屑、块石,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采购材料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1)靖圆片区(“一药一智”产业园):建设污水管道总长约42公里(DN300-DN1350);扩建靖圆片区1#****泵站,建设规模10000m3/d:**靖园片区2#****泵站,建设规模35000m3/d;
(2)圆山**片区(**~双创产业园、**总部经济产业园);建设污水管道总长约50公里(DN300-DN1350):**圆山大道1#****泵站,建设规模3500m3/d;**圆山大道2#****泵站,建设规模45000m3/d;新****泵站,建设规模12000m3/d。
2、采购范围:**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施工所需的石屑、块石以及相关的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本次石屑采购总量8000m3、块石采购总量4000m3,具体材料名称、型号、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石屑 |
0-4.75mm |
m3 |
8000 |
|
| 2 |
块石 |
25-40cm |
m3 |
4000 |
块石的强度值不小于30MPa,块石应大致**,上下面应大致平行 |
| 合计 |
120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按买方施工进度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省**市高新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1)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卖双方核实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与合同和设计要求完全一致且验收合格之后,卖方开具全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于5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条款支付至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质量问题后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对因石屑、块石质量原因致使竣工验收不合格、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材料款(质保金)。若因买方资金紧张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买方可以顺延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充分理解,给予延期付款期限,不视为买方违约,不计利息。
7、支付方式:****银行电汇、电建融信、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供应链业务等其他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确定;****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材料费用产生的贴息费用。
8、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但并不免除卖方对所供块石、石屑质量负终身责任。卖方所供块石、石屑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9、计量方式:
(1)收货计量方式:
用卷尺测量运输车辆各个部位的尺寸,验收块石体积V3=V1+V2,石屑体积V4=V5+V6。
车厢中块石的体积V1=车厢净长L*车厢净宽A*车厢净深H1
车厢中块石的体积V2=0.5*(车厢净长L*车厢净宽A*超出车厢高度H2)
车厢中石屑的体积V5=车厢净长L*车厢净宽A*车厢净深H5
车厢中石屑的体积V6=0.5*(车厢净长L*车厢净宽A*超出车厢高度H6)
卖方提供送货单据,由买方车上量方进行复核,以买方复核数量为签收数量。
(2)材料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证人员。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合同方印章。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3)供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对产品的检测,供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0、其他:请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必须出具合格证书或第三方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且取得代理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4、供应商应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3年至今)内相同或类似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及以上或者在近3年(2023年至今)内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足条件的,需提供注册年份至今的财务报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16: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3日16时00分前(**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
地 址:**省****科技园1幢
邮 编:300467
联 系 人:魏泫泫
电 话:136****5455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机构:********公司
地 址:**市**新区中新生态城动漫中路创意大厦7号楼
联 系 人:毕 雪
电 话:185****2538
邮 箱:****@powerchina.cn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单位名称:******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
电 话:136****5455
电子邮箱:****@163.com
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机构:********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2-****3116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