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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766202 | 建设单位法人:李荣楠 |
| 吴振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 |
| 三平村乱慎坡 |
| ********工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3-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抱由镇 三平村乱慎坡 |
| 经度:109.232720 纬度: 18.761180 | ****机关:乐东黎****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4 |
| 乐审服批函〔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0766202001Q |
| 2025-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332.49 |
| 14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7662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澜元环保****公司 |
| ****0600MA5RCTRX73 | 验收监测单位:**千飞琪****公司 |
| ****0100MA5REF9L75 | 竣工时间:2025-08-08 |
| 2025-08-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5 |
| 2026-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项目为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现有产3000吨/年浓缩胶乳生产线改扩建为60000吨/年的浓缩胶乳生产线,新增一条6353吨/年胶清胶生产线,一条40000吨/年干搅混合胶生产线、一条20000吨/年的湿法混合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将现有产3000吨/年浓缩胶乳生产线改扩建为60000吨/年的浓缩胶乳生产线,新增一条6353吨/年胶清胶生产线,一条40000吨/年干搅混合胶生产线、一条20000吨/年的湿法混合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现有产3000吨/年浓缩胶乳生产线改扩建为60000吨/年的浓缩胶乳生产线,新增一条6353吨/年胶清胶生产线,一条40000吨/年干搅混合胶生产线、一条20000吨/年的湿法混合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将现有产3000吨/年浓缩胶乳生产线改扩建为60000吨/年的浓缩胶乳生产线,新增一条6353吨/年胶清胶生产线,一条40000吨/年干搅混合胶生产线、一条20000吨/年的湿法混合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收集池静置+氧化钙沉淀+水解酸化+曝气氧化+ UASB+二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砂滤的工艺进行废水处理。产****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水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剩余部分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2.烘干废气和干搅废气采用降温喷淋洗涤塔+碱喷淋洗涤塔+湿式高压静电系统+生物滤床,浓缩胶乳和胶清胶生产废气采用二级酸洗喷淋净化塔除氨除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高压静电系统+生物滤床除臭,共同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收集池静置+氧化钙沉淀+水解酸化+曝气氧化+ UASB+二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砂滤的工艺进行废水处理。产****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水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剩余部分用于周边旱地浇灌,不会直接外排至周边环境。 2.烘干废气和干搅废气采用喷淋塔降温洗涤,采用碱喷淋去除酸性气体,采用湿法高压静电除尘除雾除粘粒并初步分解污染物,最后通过生物滤池深度除臭除VOCs。浓乳生产废气采用两级酸喷淋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氨气、硫化氢、脂肪酸等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然后进入高压静电系统和生物滤床除臭后达标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由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DA001排放口,经由18m高排气筒排放。 |
| 排气筒变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胶乳收购池、澄清池、积聚池遮盖;2.离心工序胶乳槽采用膜遮盖;3.污水处理站厌氧池遮盖,4.杂胶遮盖或密闭。5.加强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封闭性厂房,选用封闭性较好的生产设备,加强车间封闭性。 | 实际建设情况:各生产环节均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提高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通过置于封闭车间,日常加强管理及清扫,以减小无组织废气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恶臭、硫化氢和氨等主要污染物满足环评要求标准。 |
| 基本一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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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71 | 0.73 | 0 | 0 | 0.71 | 0.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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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72 | 5 | 0 | 0 | 0.72 | 0.72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用水池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两者中的最严标准。 | ****处理站处理能力4500m3/d,采用收集池静置+氧化钙沉淀+水解酸化+曝气氧化+ UASB+二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砂滤的工艺进行废水处理。产****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水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剩余部分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 用水池水质总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两者中的最严标准。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项目废气排气筒总排放口排放的臭气浓度(无量纲)、氨、硫化氢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烘干废气和干搅废气采用喷淋塔降温洗涤,采用碱喷淋去除酸性气体,采用湿法高压静电除尘除雾除粘粒并初步分解污染物,最后通过生物滤池深度除臭除VOCs。浓乳生产废气采用两级酸喷淋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氨气、硫化氢、脂肪酸等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然后进入高压静电系统和生物滤床除臭后达标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由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DA001排放口,经由18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内未被收集到的VOCs、粉尘等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收集效率,封闭厂房,自然沉降,后期加强管理,可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的废气排放 | 项目废气排气筒总排放口排放的臭气浓度(无量纲)、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1 | 厂界噪声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充分利用厂房墙体隔声作用,进行生产设备噪声控制;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进行合理布置,将噪声较大的破碎机等设备置于车间内。因冷却塔、风机置于厂房外围,采用基础减振对噪声源进行控制。 |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的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过滤产生的凝块、碎胶及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回用生产;杂质和生化污泥收集后运到橡胶林当肥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石灰乳沉淀污泥、废润滑油及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要妥善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淋、防渗、防漏和防偷窃等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要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 |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项目生产厂房产生的生活垃圾,设桶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凝块、碎胶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泥沙杂质和生化污泥运至橡胶林作肥料。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石灰乳沉淀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腾先****公司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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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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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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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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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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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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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