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公示日期:202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 **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村 | **** | 本项目厂址位于**市**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村,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41955.86m2。本项目位于**市**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村,厂区东侧为东****公司,南侧为303国道(东西双向车道),****材料厂和**省双利果仁厂,****食品厂厂房;北侧为道路,隔道路15m外为居民。本项目建成后年烘干水稻3万吨。 | **省金润****公司 | 本项目**两条水稻烘干生产线,两条生产线设备相同,2台热风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每台热风炉烟气配套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烟气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热风炉中烟尘、SO2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干燥工艺粉尘通过封闭沉降室处理;采用密闭式库房存储物料。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发酵还田,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设备维护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类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暂存灰渣区,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