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美特(扬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电子化学品助剂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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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00MA1MJDRY8T王振丰
韩俊**省**市**市
**省**市**市华电路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7万吨电子化学品助剂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省**市**市 华电路11号
经度:119.077660 纬度: 32.280040****环境局
2016-08-15
扬环审批〔2016〕79号****
2019-11-2233200
3000****
****1000MA1MJDRY8T******公司
****1003MA1NQXNQ0T******公司
****1003MA1NQXNQ0T2026-01-10
2026-06-182026-07-15
http://www.****.cn/index.php?g=Home m=Index a=ndetail newsid=123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7万吨电子化学品助剂的生产能力年产7万吨电子化学品助剂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糊状产品:溶解、分散、球磨、分散、磁性分离、过滤、包装;液体产品:备料、投料、搅拌和均质化、过滤、测试与包装、清洗;固体产品:备料、投料、搅拌和均质化、测试与包装、清洗;贴标签产品主要有化铜还原剂、分差微蚀剂、高温物料键合剂、生物絮凝剂、玻璃蚀刻添加剂等35种产品,此部分产品直接桶装购入,在原料仓库内人工贴牌后直接出售,不涉及反应,也无分装过程,不产生三废排放糊状产品:溶解、分散、球磨、磁性分离、分散、过滤、包装;液体产品:备料、投料、搅拌和均质化、过滤、测试与包装、清洗;固体产品:备料、投料、搅拌和均质化、测试与包装、清洗;贴标签产品主要有化铜还原剂、分差微蚀剂、高温物料键合剂、生物絮凝剂、玻璃蚀刻添加剂等35种产品,此部分产品直接桶装购入,在原料仓库内人工贴牌后直接出售,不涉及反应,也无分装过程,不产生三废排放
锌铝涂层产品生产工艺将磁性分离工序调至分散工序之前,改善金属微颗粒分离效果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采用 “水吸收+活性炭吸附” 处理,生产区域酸性废气收集后采用 “ 二段碱吸收+ 活性炭吸附" 处理,生产区域碱性废气收集后采用“二段酸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生产区域综合废气收集后采用“二段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生产区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生产区域锌铝涂层废气经过滤后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废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吸收处理器,以上各排气筒不低于20米,含氰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水溶液吸收处理,排气筒不低于25米。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本项目锌铝涂层产品及LV17槽甲类物料产品废气收集后采用“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半导体产品、含镍添加剂产品(无反应)、含铜添加剂产品(无反应)、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有反应)、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废气收集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处理;含甲类物料产品及部分固体产品、部分固体产品及含铬钝化剂、甲类氧化液体产品及部分固体产品废气收集后,固体生产废气先采用“旋风除尘处理”,处理后与液体产品废气合并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处理;胶体钯产品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吸收+水吸收”处理;含铬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收集后采用“酸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含镍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称重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吸收”处理;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各排气筒不低于20米,含氰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水溶液吸收处理,排气筒不低于25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的规定。
①锌铝涂层产品废气处理吸附介质由蜂窝活性炭改为沸石转轮。 ②含甲类物料产品废气(除LV17混料槽)处理由依托一期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0米排气筒排放。 LV17混料槽仅使用有机物料,不涉及氯化氢、硫酸雾等因子,接入吸附浓缩(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③部分普通固体助剂产品废气不再与含铬钝化剂产品废气、乙类固体产品助剂废气合并处理,改为由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含甲类物料产品废气合并经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0米排气筒排放。 ④含铬钝化剂产品废气及部分普通固体助剂产品废气处理由旋风除尘+水吸收,调整为旋风除尘+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⑤乙类固体助剂产品废气不再与含铬钝化剂产品废气合并处理,调整为由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含铬添加剂产品废气合并经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14#排气筒排放。 ⑥含铬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含铬添加剂产品(无反应)废气不再单独处理,合并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14#排气筒排放。 ⑦胶体钯产品废气处理工艺由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调整为碱吸收+水吸收,排放方式不变。 ⑧半导体产品废气处理工艺由碱液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调整为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⑨含镍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含镍添加剂产品(无反应)废气不再单独处理,合并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15#排气筒排放。 ⑩含铜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含铜添加剂产品(无反应)废气不再单独处理,合并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16#排气筒排放;部分与半导体产品共用设备的含铜添加剂产品废气,进入半导体产品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13#排气筒排放。 ⑾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有反应)废气处理工艺由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调整为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⑿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废气处理工艺由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调整为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⒀与含甲类物料产品、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有反应)共用设备的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废气,进入相应的含甲类物料产品废气治理装置、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有反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2#、17#排气筒排放。 ⒁品质控制化验室二期扩建部分废气新增一套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工艺为“水吸收(带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通过新增20m高19#排气筒(风量24000m3/h)排放。 ⒂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废气治理设施对应的排气筒内径进行了优化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土壤和地下水:加强车间作业地面、化学品库、废水管递、废水池、危废贮存库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各类化学物质等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环境风险: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风险防控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2025年10月16日,企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2025年9月,****编制了《****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经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21081-2025-156-H;2026年4月29日开展了“氰化钠泄露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演习。(3)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4) 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池等重点区域的地面及池体均落实了防腐防渗措施。(5)各类环保设施按规定设立了图形标志。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0301 2.0301 0 0 2.03 2.03
0 4.887 4.887 0 0 4.887 4.887
0 0.313 0.313 0 0 0.313 0.313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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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5788 0.5788 0 0 0.579 0.579 /
0 2.135 2.135 0 0 2.135 2.13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总铬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砂滤,一类污染物铬检测合格后,进行除氟,再混合其他废水进入蒸发 总铬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 ****处理站 总镍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砂滤+离子交换,仅含镍不含氟产品废水经预处理后直接进蒸发,既含镍又含氟产品废水,镍监测合格后,除氟后再进蒸发 总镍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 ****处理站 / 氧化破氰,个别含镍含氰产品单独生产,废水经破氰后进入含镍废水处理,其余产品仅含氰,预处理后混合其他废水进入蒸发 /
4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加钙除氟+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0.7t/d,氟合格后和钙镁废水混合除钙镁。 /
5 含钙镁废水处理设施 / 含钙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软化+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7t/d,钙镁合格后混合其他废水进入蒸发。 /
6 起泡废水处理设施 / 起泡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2.3t/d,之后混合其他废水进入蒸发。 /
7 其他废水处理设施 / 其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20t/d,之后混合其他废水进入蒸发。 /
8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锡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公司的接管要求,同时也满足企业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生化处理,蒸发后的冷凝液和生活污水混合后进生化处理,生化采用缺氧-好氧-MBR的处理工艺。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锡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公司的接管要求,同时也满足企业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锌铝涂层产品及LV17槽甲类物料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2 胶体钯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碱吸收+水吸收 颗粒物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3 含甲类物料产品及部分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部分固体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旋风除尘(仅固体生产使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4 含氰产品添加剂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次氯酸钠吸收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5 含铬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酸液吸收+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6 含镍添加剂产品(有反应)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7 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水吸收+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8 部分普通固体产品及含铬钝化剂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旋风除尘+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9 甲类称料间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10 丙类称料间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
11 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水吸收+活性炭吸附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12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水吸收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13 半导体产品(含部分含铜添加剂产品装置)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14 含铬添加剂产品及乙类固体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旋风除尘(仅固体生产使用)+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15 含镍添加剂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氟化物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16 含铜添加剂产品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
17 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有反应)及共用设备的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18 普通电子化学品助剂(无反应)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 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19 二期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水吸收+活性炭吸附 氟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排放标准 隔声减振措施 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车间作业地面、化学品库、废水管递、废水池、危废贮存库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各类化学物质等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池等重点区域的地面及池体均落实了防腐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本项目废酸、废碱、废滤芯、废表面处理液、废有机溶剂、废机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洗备残渣等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废危险化学品、废旧电池、废有机溶剂、废机油、废活性炭、浓缩母液、废过滤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结晶盐、废碱、废酸、废水处理污泥、废表面处理液、洗釜残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废沸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风险防控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25年9月,****编制了《****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经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21081-2025-156-H;2026年4月29日开展了“氰化钠泄露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演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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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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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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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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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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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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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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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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