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中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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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渝财非税〔2019〕8号文要求,区级医疗机构需完成电子票据改革,在现有的“**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符合财政部门颁发对电子票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的管理流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综[2017]32号)和《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以及财综[2017]32号文件中明确:“各地区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是由****统一开发建设的。**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包括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也是委托****开发建设。****财政局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局制定的流程、规范,保证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实现我院电子票据的全社会流转。由于****拥有博思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和源代码,在专利及技术服务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所以该项目仅有****能够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15日 至 2026年7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章建生

联系电话:183****2040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3909

七、附件
单一来源审批-电子票据2026.doc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5
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中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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