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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 名称: | 关于同意变更******风电场项目核准文件的复函 | ||
| 文号: | 韶发改函〔2026〕72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 主题词: | |||
****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变更******风电场项目核准文件的请示》(乐发改请〔2026〕2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同意你局来文所请,对******风电场项目相关核准内容予以变更,不再执行原核准文件中第三条中“项目按照容量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套新型储能,采用租赁方式落实储能配置。”的相关要求;除上述储能配置变更事项外,其余事项仍按照韶发改核准〔2023〕33号执行。
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复函要求及原核准文件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改革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