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2026年度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医院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等人员(约400人)提供饮食服务保障,服务期限2年,就餐服务模式为零售餐。医院南北两个院区各1个餐厅场地,两个场地均通电未通气。此****公司整体承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2026年度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省 **市 |
合同签订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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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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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9.投标供应商应该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23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省**市**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8月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地点:**省**市**区。
(二)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二)地点:**省**市**区。
八、现场踏勘
(一)时间:2026年7月24日10时(**时间)报到。
(二)地点:**省**市,详情届时联系采购单位。
(三)联系人:王助理,电话:152****0778。
(四)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是否参与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决定,由于未参与踏勘造成的对基本现状了解不全、对应评审项不得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购单位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察中投标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采购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现场勘察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现场勘察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6.采购单位在踏勘后可视情提供平面布局图。
7.未参与踏勘的投标人默认已知悉并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助理、肖助理
电话:0917-****171、0917-****173、153****8717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干事
电话:0917-****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