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物流惠州公司仓库堆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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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仓库堆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征集公告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公告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地区油套管检验服务专有协议征集公告

二、公告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至2029年7月14日

三、公告详情

1、项目概况

基于壳牌三期仓储服务项目由****承接,****基地的自有仓库堆场**已经全部饱和,为满足壳牌三期仓储服务项目的仓储需求,需对外租赁仓库、堆地提供服务。

2、服务内容和范围

2.1、服务内容

乙方按照本技术要求规定提供的总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7000平方米。堆场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提供的库房、堆场超过甲方需要的面积则乙方需自行进行物理隔断保障甲方所使用的区域为独立区域。甲方只支付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的费用,乙方报价自行评估风险并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不进行物理隔断则默认乙方无偿提供。甲方不支付超出部分的任何费用。

2.2、工作量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预估需求数量

备注

1

仓库租赁

平方米/月

333500(三年预估总量)

按月需求使用计划下达订单

2

堆场租赁

平方米/月

23800(三年预估总量)

按月需求使用计划下达订单

2.2.1、仓库租赁面积需求:按月计费(元/平方米/月)

仓库租赁需求使用计划(仅供参考)

月份
年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6

0

0

0

0

0

0

12000

12000

13500

14000

14000

17000

2027

20000

23000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20000

15000

10000

8000

6000

2028

4000

4000

2000

2000

2000

0

0

0

0

0

0

0

甲方根据需求量按月下达次月的仓库使用面积订单,乙方对工作计划积极准备相关**供甲方使用。

2.2.2、堆场租赁面积需求:按月计费(元/平方米/月)

堆场租赁需求使用计划(仅供参考)

年份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26

0

0

0

0

0

0

600

600

600

800

800

800

2027

800

1200

1200

1200

1200

3000

3000

3000

1400

1400

600

600

2028

200

200

200

200

200

0

0

0

0

0

0

0

甲方根据需求量按月下达次月的堆场使用面积订单,乙方对工作计划积极准备相关**供甲方使用。

2.2.3、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安保、监控、修缮、改造或其他涉及租赁服务等一切费用:报价为平方米/月的费率,费用结算以启租时间为准,租用单体场地外围的共用通道、绿化等公摊面积不属于租赁结算范国。

2.2.4、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租赁场地面积。

2.3、★服务地点:仓库堆场位置在距离**大亚湾石化区壳牌三期施工现场七公里范围左右。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执行标准/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标准:

3.1、GB/T 21072- 2021《通用仓库等级》(有补充引用)。

3.2、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有补充引用)。

3.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补充引用)。

4、服务要求:

4.1、服务具体要求:

4.1.1、仓库要求【本服务部分引用《通用仓库等级》GB/T 21072- 2021中的4基本要求;】

4.1.1.1、★应运营1年以上、且正在运营。

4.1.1.2、土地、仓库建筑、配套设施等应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4.1.1.3、仓库:用于储存货物及进行相应作业的建筑物。

4.1.1.4、通用仓库:除储存冷瓶冷冻货物、危险货物等具有特别要求货物的仓库外,能满足一般货物储存要求的仓库。

4.1.1.5、库区:由同一单位实施管理、由一栋或多栋仓库及附属设施组成的独立区域。

4.1.1.6、应以独立库区内的仓库为分级对象。

4.1.1.7、3年内或自运营以来应无较**全生产事故。

4.1.2、仓库要求【本服务部分引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的2基本要求;】

4.1.2.1、防雷装置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4.1.3、仓库要求【本服务部分引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的2基本要求;】

4.1.3.1、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4.1.3.2、防火隔端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4.1.3.3、防火墻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不燃性墙体。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问和室外楼梯的出人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以下内容为本服务项目个性化要求;】

4.1.4、仓库的结构应简单、实用、易于维护,为硬性封闭式仓库,地面平整且水泥硬体化,库内空高度不低于7米,单位面积承重不低于5吨,须提供第三方承重检测报告。库内设计符合相关消防。抗震、雷等要求,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备设且定期维保和检验,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仓库内配置照明设备使得仓库各区域处于明亮状态,便于人员作业。仓库整体抗风能力不低于15级台风。

4.1.5、仓库的柱间距应适当,以满足不同尺寸物品的存储需求。仓库大门不低于3米,宽度不低于5米;大门斜坡坡度不大于7度。库内四周按设计预留通风口(如窗台),仓库外围设计有排水系统,库内不得漏雨、倒灌雨水,仓库墙体无开裂,库内电线布置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用电安全。

4.1.6、仓库的通道应宽敞、顺畅,以便于搬运车辆和设备通行;仓库区域周边能够容纳运输半挂车4台大约在200~250㎡的范围,仓库区域周边方便吊车、卡车、拖车等进出,吊装运输作业将货物转移到仓库内等;仓库大门外空间约有100㎡左右,供装卸货物使用。

4.1.7、乙方承诺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仓库因损坏、滴漏、倒灌雨水造成甲方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赔偿。

4.1.8、仓库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验收证明;

4.1.9、需提供仓库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如为自有产权,需提供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证件所属权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如为使用权证明,需提供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拟租赁区域的产权证明文件(产权所有者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一致)。

4.1.10、堆场要求:

4.1.10.1、地面平整,具备物资露天存放基本功能;具备基础的地面排水系统;有简易的堆场标识;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监控设施。

4.1.10.2、乙方提供给甲方堆场的场地需进行围蔽管理,围栏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4米,围栏面积不低于甲方的租赁面积。

4.1.10.3、仓库堆场租赁区域由甲方封闭式管理区域的人员、车辆、物资进出设置管理制度,直接管控。

4.1.10.4、乙方提供给甲方堆场地面平整且硬体化,每平方米承重不低于4吨,须提供第三方承重测报告。无坑陷、低洼问题,设计有排水系统并提供水源及电源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水源和电源要满足甲方使用的载荷量。

4.1.10.5、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堆场、仓库等租赁场地在结构、地基、电路设置、内部设施、设备等方面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震等级。

4.1.10.6、乙方承诺在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水、电、网络和监控的安装改造。

4.2、现场管理要求:

4.2.1、门卫安保点位须设置电子门禁卡口、配置安保人员(保安≧2人,24H小时值守),承担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出入查验和信息登记职能,同时配置专门拍摄记录进出车辆驾驶室、车牌号码以及步行进出人员面部的专用高清摄像头。

4.2.2、乙方根据甲方实际作业情况提供足够的移动照明**供甲方使用。

4.2.3、乙方需承诺租赁区域需通过地方消防验收,并具备相应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2.4、针对甲方提出的场地整改内容,乙方应给于配合完成。

4.3、工作界面要求:

4.3.1甲方委托单下达后,相关场地使用权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承租场地内选行与生产相关的备料、掏箱、分拣、打捆、装卸等所有作业,且不受限刺。甲方机具和人员自由进出作业。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4.3.2、乙方须确保甲方承租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予以维修、完善。甲方承租的场地内作业所需的水电由乙方提供,含在租赁费中。

4.3.3、租赁期间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库面漏雨、管道堵塞破裂、电路中断、消防设备设施损坏等影响甲**常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尽快予以修缮。

4.3.4、由于乙方检查不仔细,维修不及时造成场地或相关设施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得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双方协商明确责任归属,责任属于乙方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属于甲方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鉴定场地出现安全隐患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场地以满足甲方生产作业所需,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4.4、保密要求:

乙方不得蒋甲方有关产生产动态、存储物资、作业设备、人员信息、系统报表等所有信息泄露给他人,或以此牟利。

5、配备**要求

5.1、配备专用或共享公用设施,包括停车场、卫生间、休息区等;

5.2、安防系统技术要求:

5.2.1、安防视频监控:仓库堆场内外均有全天候不间断的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覆盖仓库全部区域,视频监控信号要实现远程实时查看功能,视频监控录像的存储时间不得少于 90 天。

5.2.2、摄像头的技术标准:出入口部署 400 万像素(AI 人脸识别摄像机及车牌识别功能)(支持 H.265 编码),周界采用红外高清球机,堆场选用普通型枪机(防护等级 IP68),视频录像采用分布式 IP-SAN 存储,按 1080P 分辨率、5Mbps 码率计算,录像保存 90 天,RAID5 冗余策略保障数据安全,企业磁盘累计运行 5 万小时须及时更换,集成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算法,与门禁模块联动,实现黑名单自动报警;室内摄像头采用 POE 供电,室外设备通过独立防水电源箱集中供电,配备 UPS 后备电源(续航≥4 小时)。

5.2.3、视频流通过专用 VLAN 传输,优先保障控制信号带宽,5G 场景下通过 QoS 分 级(5QI=6 用于 PLC 控制,5QI=9 用于视频监控)。

5.3、门禁系统要求:

5.3.1、识别终端:主出入口部署多模读卡器(支持 IC 卡、人脸识别);权限分级:

5.3.2、按角色(员工、访客、承包商)分配权限,预约入场人脸识别通行,如需多次往返,提前报备。

5.3.3、与视频监控联动:门禁摄像头抓拍车牌时触发是否放行动作,录像自动关联至管理模块。

5.4、网络连接要求:

5.4.1门禁、安防监控等系统独立组网,统一汇集到现场办公点合适的位置,通过****基地;门禁、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其前端设备需与****现有的平台兼容;

5.5、仓库内配备货架要求:

5.5.1、乙方具备仓库面积2000平方配有高位货架,17组,副架:107组,可存储货位数量:992托。

5.5.2、乙方需配备货架规格:L2800(内)*1000*H4500m(75m倍数);3层横梁4层放货,第一层放在地面上;货架间通道暂定:4000mm,背靠背货架间距:300mm;每层横梁设置4根搁挡,方便托盘摆放;货架承载:3000kg/层,货物规格:L1200%)1200,1000kg/托;货架按背靠背设置3根连接杆,以保证货架稳定;货架端头设置肪撞护栏,每根立柱设置防撞护脚;

6、服务进度跟踪

6.1、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委托单后,于3个自然日内提供符合甲方生产作业要求的仓库、堆场等相关场地。

6.2、按照甲方委托单内容积极配合做好场地租赁面积增加或减少的核算确认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第一时间响应并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实地面积勘测,并将勘测完成后的场地做相应隔离措施,拍摄水印照片留档。

6.3、租赁期间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库面漏雨、管道堵塞破裂、电路中断、消防设备设施损坏等影响甲**常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在24小时****施工队伍进行抢修。

7、服务及验收标准

7.1、库房场及地结费面积测量方式

7.1.1、库房面积测量方式:库房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扣除墙体、柱体等结构占用面积。

7.1.2、具体方法:

1)确定测量范围:以库房内墙面(不含外墙保温层,取内墙面抹灰层表面)为基准,测量可使用的空间边界。若多柱体与内墙面连接,以柱体内侧面为测量基准。

2)测量内围边长:

矩形库房:测量内墙长边(L 内)和短边(W 内),记录尺寸;

异形库房:将库房划分为多个矩形 / 三角形区域,分别测量每个区域的边长(例:L 型可拆分为两个矩形,标记区域 1、区域 2)。

3)扣除不可用面积:减去库房内的承重柱、隔墙(非可使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例:柱体为 0.5m×0.5m,需从总面积中扣除 0.25 平方米)。

计算使用面积:各分区内围面积之和 - 结构占用面积。

4)场地面积测量方式:按实际可用空间计算扣除场地内不可用于堆放、作业的区域(如通道、消防间距、障碍物),无统一国家标准,按行业需求界定。

7.1.3具体方法:

1)确定场地边界点:找到场地的法**界标识(如界碑、围墙、栅栏,或图纸上的坐标点 A、B、C、D),若为无标识场地,需与相关方(如产权方)确认边界范围。

2)测量边界边长与角度:

规则场地(矩形、正方形):直接测量四条边界的边长(L1、L2、L3、L4),核对对边是否相等(误差≤0.02 米),面积 = 长边 × 短边;

不规则场地(多边形):测量各边边长,并用测角仪测量相邻边的夹角(如∠A、∠B),按 “多边形面积公式” 计算(如分割为多个三角形,用 “**公式”:面积 =√[s (s-a)(s-b)(s-c)],s=(a+b+c)/2);

3)测量需扣除的区域面积:如场地内的消防通道(宽≥4 米)、排水沟、电线杆基础等,按 “实际占用面积” 扣除;

4)计算使用面积: 总用地面积 - 不可用区域面积。

7.1.4、数据记录与计算:现场记录需标注 “测量点位、尺寸、日期、测量人”,计算时保留 2 位小数(单位:平方米),并附手绘测量草图(标注分区、特殊部位)。测量结果需甲乙双方实际参与人共同进行签字确认。

7.2、服务项目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乙方服务人员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服务费内,不再另外付费;

7.3、乙方于工作期限结束前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并对工作成果的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7.4、如验收过程发现工作存在任何缺陷、瑕疵、疏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排除该等缺陷、瑕疵和疏漏。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5、质量保证:

7.5.1、乙方承诺,其任何工作和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本合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良好的行业惯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缺陷。

7.5.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相关安全要求,并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 行整改以满足安全健康环保要求。

7.5.3、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每一项业务进行考核、确认,根据考核结果和服务验收单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不符合的项目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并扣除相应款项,

7.5.4、结算标准如下:

合同履行考核表( )

序号

类别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依据及标准

评分

备注

1

基础设施合规性

消防设施

灭火器配备率100%

每缺1%扣1分。

2

建筑维修

库房、堆场

屋顶/墙面有渗漏情况及时进行维修,从接到甲方通知维修起,应24小时内响应,每延迟一天扣3分。

除屋顶、墙面外,门窗、纱窗损坏及照明空调取暖等设施故障无法及时维修及更换的,以接到甲方维修通知起,应24小时内响应,每延迟一天扣2分,

3

电力系统供应

照明、办公用电

出现断电情况启用备用电源或其他解决方法,办公地点断电时长不得超过半天,每延迟半天供电扣2分。

4

安全管理

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持续有效工作

每有一处监控失效扣2分。

5

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持续有效工作

门禁系统应保证持续工作状态,门禁失效每超过半天扣2分。

6

安保服务

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管理

有缺岗漏岗情况每次扣3分。

未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进行进出场管理的(登记、检查、拍照、存档及上传工作),每次扣2分。

7

其他

人员、车辆进出厂

保证正常通行

保证甲方业务人员及车辆正常进出,无故擅自阻拦,每次扣2分。

其他事件

合理应对其他突发事件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能够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应对突发事件,否则一次扣3分。

合计

审核:

1.本考核表为每月进行一次;

2.完全符合的项目给满分,不符合的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3.月度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0.1分扣除1000元,扣款在结算费用时体现。

8、质量保证

8.1、乙方仓库、堆场在租赁期若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导致使用受阻,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保留对因工期延误等后果进一步追责的权利以保障自身权益。此外,对于因乙方仓库倒塌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存放货物物资损坏或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1.1、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1.2、仲裁期间的合同履行:在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与争议事项直接相关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确保仓库堆场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8.2、违约责任要求

8.2.1违约赔偿: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等。

8.2.2、服务拒绝或缓期执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缓期执行甲方指定的仓库堆场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义务,如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计划需求及时提供服务**,发生一次,甲方有权从发生当月乙方提供的总服务费用扣减10%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若乙方月度累计超过三次未能按时响应或执行服务指令,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3、其他约定

8.3.1、乙方应定期对仓库堆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3.2、本质量保证与违约处理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其他要求

9.1、技术联系人:陈福 电话:139****8820 邮箱:chenfu@cnooc.****.cn

9.2、付款方式要求:银行转帐

9.3、付款周期要求:月度订单量结算,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双方认可并签字的工作量服务确认单据,并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内支付款。

联系人:古国慈 0755-****3507

2026年07月15日14:00:00

2026-07-15 15:00:002029-07-14 23:00:00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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