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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260394 | 建设单位法人:陈亮 |
| 罗文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工业西路66号 |
| ****110千伏河塘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4.355700,114.272590 纬度: 25.176940,25.1821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16 |
| 韶环审〔2026〕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572 |
| 1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2603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竣工时间:2026-05-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index-b/30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工程环评工作以2023年获批环评审批文件(韶环审〔2023〕60号)为准,线路工程环评工作以2026年获批环评审批文件(韶环审〔2026〕29号)为准” (一)变电工程 1.****电站工程 **110****电站,常规户外站,本期**主变2×4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12回,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2×(5+2.4)兆乏。 2.****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已建220千伏珠玑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10千伏珠玑至全安第二回线路工程,**一回架空线路长约12.529千米,其中:**双回塔挂单回线路9.54千米(与**珠玑至河塘线路同塔6.065千米,与**河塘至澜河线路同塔3.475千米),**单回架空线路2.989千米。 2.110千伏珠玑至河塘线路工程,**一回架空线路7.925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1.86千米,利用110千伏珠玑至全安双回塔挂单回线路6.065千米。 3.110千伏河塘至澜河线路工程,**一回架空线路5.63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0.315千米,利用110千伏珠玑至全安双回塔挂单回线路3.475千米,**双回塔挂单回线路1.84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一)变电工程 1.****电站工程 **110****电站,常规户外站,本期**主变2×4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12回,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2×(5+2.4)兆乏。 2.****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已建220千伏珠玑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10千伏珠玑至全安第二回线路工程(调度命名:110千伏珠全乙线),**一回架空线路长约12.529千米,其中:**双回塔挂单回线路9.54千米(与**珠玑至河塘线路同塔6.065千米,与**河塘至澜河线路同塔3.475千米),**单回架空线路2.989千米。 2.110千伏珠玑至河塘线路工程(调度命名:110千伏珠塘线),**一回架空线路7.925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1.86千米,利用110千伏珠玑至全安双回塔挂单回线路6.065千米。 3.110千伏河塘至澜河线路工程(调度命名:110千伏澜塘线),**一回架空线路5.63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0.315千米,利用110千伏珠玑至全安双回塔挂单回线路3.475千米,**双回塔挂单回线路1.84千米。 |
| 本项目验收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对比环评阶段的变动为:变电工程中**河塘站事故油池总容积增加3立方米,此外无其他变动。变电工程环评工作以2023年获批环评审批文件(韶环审〔2023〕60号)为准,线路工程环评工作以2026年获批环评审批文件(韶环审〔2026〕29号)为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场地布局,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加强施工期表土回用管理,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确保原生表土有效回用。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范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恢复,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喷洒降尘,不外排。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uT。 | 实际建设情况:划定了施工边界,集中布置临时占地,选用低扰动绿色工艺,缩小开挖与占地规模。施工前分层剥离表层沃土,加盖防尘网、设置排水沟围挡堆存,完工后回填复绿实现表土全部回用。施工现场布设截排水沟、沉砂池、临时苫盖等水保设施,土方分区堆放,及时洒水抑尘,防控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清理建筑垃圾,就地选用本土植被种草植树,修复地表植被,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未有外排。 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均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型号,落实了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施工期间无关于本项目引起的噪声投诉。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了洒水、遮盖等抑尘、防尘措施。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引起的扬尘投诉。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本项目河塘站四侧、珠玑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可分别对应满足环评要求的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仅河塘站内产生生活垃圾、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检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了电磁环境控制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本项目及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u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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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站内设地下事故油池 | 河塘站内设地下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2立方米),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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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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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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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场地布局,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加强施工期表土回用管理,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确保原生表土有效回用。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范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恢复,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划定了施工边界,集中布置临时占地,选用低扰动绿色工艺,缩小开挖与占地规模。施工前分层剥离表层沃土,加盖防尘网、设置排水沟围挡堆存,完工后回填复绿实现表土全部回用。施工现场布设截排水沟、沉砂池、临时苫盖等水保设施,土方分区堆放,及时洒水抑尘,防控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清理建筑垃圾,就地选用本土植被种草植树,修复地表植被,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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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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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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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