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武川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呼和浩特-武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115********201****0140T/2026-00020其他
****委员会
2026-07-13
呼和****委员会
关于****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
****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
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15 09:43

****:

你公司报来的《****县30万千瓦/120****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呼供电计划〔2026〕31号)及相关材料均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电站接网需求,助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县30万千瓦/120****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红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红泉220kV变电站220kV侧扩建1个出线间隔。本期至储能220kV升压站,占用西起第一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储****电站22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长1.8km,单回路架设。

(三)光纤通信

**红泉220kV****电站光纤通信通道,接入**地区光纤通信网络,****电站至调度端的通信、自动化主用和备用通道,并为220kV线路保护提供两路光纤专用通道。

随红泉220kV****电站220kV线路建设2根24芯OPGW光缆,红泉220kV变站内建设2根24芯非金属阻燃光缆。

建设红泉220kV****电站2条622Mb/s(1+1)光通信电路,红泉220kV变**地区A、B网光传输设备各扩容STM-4光接口板2套,新上24芯光纤配线单元2套。

四、项目总投资105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变电工程动态投资为336万元,线路工程动态投资为677万元,光纤通信工程动态投资为45万元。

工程资本金211.6万元,占工程动态投资的20%,****集团****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

五、项目单位要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落实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要符合国家评价限值要求。施工建设单位要做好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措施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项目单位要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建设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项目单位在符合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应加强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应用。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见附件1)。如选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公司《关于****县30万千瓦/120****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呼供电计划〔2026〕31号)、《****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审批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55号)、《****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内政办字〔2022〕55号、内政办发〔2024〕6号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39号)、****委员会《关于****县30万千瓦/120****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批复》(〔2026〕-16)、****公司《****县30万千瓦/120****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所在旗县区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应及时上报我委,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项目准予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文件下载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