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日照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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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环评信息
成文日期: 2026-07-15 发布日期: 2026-07-15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15 15:27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7月15日我局拟对****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015

电子邮箱:jxhbjglk@rz.****.cn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276500

项目名称

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浮来山街道胡家街村**农校南门对过100米,****园区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使用现有两座车间,厂区占地面积 4180m2,购置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流延机、手套机、高速混料机、研磨机、挤出机、拌料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塑料袋生产线、一次性手套生产线及改性粒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普通塑料袋3000吨、一次性手套2000吨、改性粒料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塑料袋生产线吹膜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次性手套生产线吹膜、流延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改性粒料生产线挤出工序废气由带软帘集气罩收集与冷却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改性粒料生产线粉磨混料废气经集气罩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印刷废气、制袋/制手套废气、结粒废气及塑料生产线拌料粉尘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其他行业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中VOCs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限值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过滤网、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厂内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废UV能量固化油墨桶、废油墨刮刀、废含油墨抹布、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区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