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7-15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区肖家岗、镇镜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中“企业业绩”调整为:投标人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费用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注: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标书代写
2、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二路18****中心14层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7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5****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4楼
项目负责人:陈瑶、杜思梦
电话:0717-****808、132****0181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