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城乡普惠养老示范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标底价编制服务工作,并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机构。报名结束后,我公司将对报名机构的报价、服务、技术力量等条件要素进行综合评定,选择条件较优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城乡普惠养老示范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标底价编制服务。
二、选择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服务内容
完成**区城乡普惠养老示范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标底价编制服务工作,出具标底编制成果并备案,同时负责后续与之相关的业务处理。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支付标准:项目**成本暂估为11971.36万元,进行工程招标标底价编制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原件);
2.报价函(原件,下浮率不得低于60%计算并附计算式形式,写明计价取费政策依据及计价方式);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注明:①所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②相关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③报名时,将密封盖章后的上述资料提交报名处。④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不得修改、变更和撤回。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17日17时30分。
2.材料接收地址:****(****公司)。
八、中标公告方式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熊怡,联系电话:137****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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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