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公司2026年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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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公司2026****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公开招标 2026-07-15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7-15 17:00 - 2026-07-22 23:59

开标时间: 2026-08-05 14:0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产投公司2026****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产投公司2026****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8月5日14点 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产投公司2026****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项目预算:承销费率0.25%/年

4. 最高限价:承销费率0.25%/年

5.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产投公司2026****公司债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1项

承销费率0.25%/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与本次债券存续期保持一致。

注: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成交投标人实际收取服务费=****公司债券金额*成交费率*实际发行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 3 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2)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5) 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使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帮忙专区”栏目。电子标服务

(3)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5)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583988、****28657、****922569)。

4.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14时00分。

4.3本项目开标地点:****开标室

4.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登入网上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后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1)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2)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昌南新区206****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50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绿地景府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53****9496

2026年7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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