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力晟弹簧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精密弹簧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诸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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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公司年产500万件精密弹簧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5 14:3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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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产500万件精密弹簧生产线项目

暨南街道淀荡畈村丁裕两创园4#厂房000103室、000104室

****公司

项目投资1926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件精密弹簧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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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磨簧、抛丸粉尘:磨簧、抛丸粉尘分别经设备收集后,由同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支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热处理废气:通过在淬火油池上方及回火炉产品进出口设置半密闭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气旋塔除雾降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机械加工油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项目气旋塔喷淋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定期作危废处置;项目研磨液经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研磨液,定期作危废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环卫部门清****水厂处理,其中CODcr、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其余污染因子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25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 (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车床、钻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4)项目生产所需的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 (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磨簧、抛丸粉尘收尘、打磨粉尘收尘、废砂轮、废滤筒、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公司回收利用; (2)喷淋废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油、废润滑油、淬火沉渣、研磨废水浓水、槽底沉渣、污泥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与废原料桶、废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 (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4)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喷淋设施的管道及回用系统、研磨废水处理设施管道及回用系统的防渗防漏,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做好固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和事故应急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预案等。 7、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及排污申报工作。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12 传真:****910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公司(删密版).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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