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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的《****康养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核准报告由******公司编制并通过******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促进我县医养结合,康养结合,同意****康养建设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绕城路180号(**县老年公寓康养院现有场地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将原有的六层老年公寓康养楼改造为中医科病区楼,****中心改造为放射科与综合业务楼,建筑总占地面积1111.20平方米,其中老年公寓康养楼占地面积为689.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37.60平方米;****中心占地面积4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5.6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以及医疗设备采购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1800.81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 1000万元, 占总投资的55.5%,资金来源为 股东自筹 ;资本金以外的 800.81万元,通过 股东自筹方式解决。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胡书华92%,葛志刚5%贺桂花3%。
六、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节能、环境保护、**利用等政策。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关于**县老年公寓康养院转租情况的说明》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规定,项目全年能耗114.51吨标准煤(当量值),无需进行节能审查。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6年4月2日至2028年4月2日。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