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大济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仙农〔2026〕6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进大济镇农业产业强镇(鸭蛋)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大济镇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结合大济镇实际情况,现对大济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26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镇大济镇为载体,以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促进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发展,繁荣镇域经济,带动农村发展,助推乡村产业**。
二、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首批补助300万元,农业农村部评估通过后补助7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强镇大济镇鸭蛋产业全产业链相关项目建设。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围绕大济镇鸭蛋产业,按照全产业链发展思路,着****基地生产水平,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系列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发展农产品流通,建设完善仓储物流体系,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产销联盟,拓展休闲旅游等。
(二)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尤其要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多产业链条的服务组织;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社****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创新利益联结新机制。在推进“保底收购”、订单农业、吸纳就业等传统的利益联结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股份**、“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更加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四)探索乡村**新途径。通过产业强镇建设,探索集成政策、集中资金、集聚各类生产要素,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策体系,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为乡村**提供可借鉴、可复制模式。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补助方式。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承担实施的项目可按“财政全额支持”的方式进行拨款。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投入到主导产业发展的各类社会资金要达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二)资金使用规定。专项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问题。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列支以下费用:
1.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
2.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
3.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
4.不得用于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建设旅游项目设施;
5.不得用于“三保”**府债务还本付息;
6.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
(三)承担主体要求。****事业单位和各类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政府提出申请。申报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
(四)组织申报。****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公开申报,并对项目承建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审批,确定拟扶持建设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及资金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政府进行建设项目书面批复,****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地点,确需进行调整变更的,由项目****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调整变更申请,****政府进行审核、批复。
(五)组织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完成后项目****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政府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项目验收应当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深入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并查阅内业档案、账目凭证等材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由其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拨付。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
(六)资金拨付。项目建设承担单位按照承担项目的总投资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凭证,且支出资金必须从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入账。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对象的项目实施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济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附件1),****政府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填报《大济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申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设计图纸,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版材料。申报期限截止2026年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心,联系人:吴思蓥,联系电话:15******528
附件1:《大济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大济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 申报主体名称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 | ||||
| 项目建设地点 | |||||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
| 建设时间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 |||
| 申报材料目录 | 1.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开户行许可证3.工程预算书4.设计图 | ||||
| 申报主体承诺 | 本单位郑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附件材料真实可信,若有虚报,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
| ****政府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