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污水运维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细则“投标人资质” |
1.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生态与环境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的得2分。 2.具备环保管家服务资格认证的得1分。 注:上述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生态与环境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的得3分。 注:上述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2 |
评分细则“项目组作业人员” |
[客观分] (1)环保管家1人:管家人员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环保管家证书或经过环保管家专业培训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2)项目运维人员2人:具有污水处理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经过污水处理专业培训,并持有效上岗证“污水处理工”或同类上岗证的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人员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项目运维人员2人:具有污水处理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经过污水处理专业培训,并持有效上岗证“污水处理工”或同类上岗证的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人员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采购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点:**省**市**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577-****30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市鹿**南汇街道勤民路**壹号18幢803室
联系人:张斌、郑永强
电话:0577-****7255 137****7199
传真:0577-****7255
3.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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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