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13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7月17日(5个工作日),承诺制项目1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新宏大矿山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在****工业园区新征土地,购置激光切割机、****中心、焊接机器人、注塑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900台超能压滤机。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项目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本项目喷砂抛丸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底漆、面漆工艺废气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浓缩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压制、危废暂存库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钝化废气经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火焰切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移动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拼焊、阻焊废气经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砂和废钢丸、塑料废屑、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粉尘、生化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弃MBR膜组件、金属废屑(含切削液)、废过滤材料及漆渣、废刷子和保鲜膜、废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化学预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链轮生产线智能化数字化技改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五里西路 |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公司拟投资5060万元,利用(北厂区)**市五里西路原****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厂区占面积21149.87m2,总建筑面积9859.64m2,异地扩建链轮生产线智能化数字化技改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链轮4200吨/年。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齿加工废气采取静电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感应淬火工序废气采取湿式静电油雾净化处理,各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属于可行技术,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500米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为**湾小区,距离较远,对其影响轻微。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即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混凝+滤布过滤+砂滤+精密过滤+超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不会降低车路河的水体功能,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40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高性能金属密封材料制造 |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陈北村 | |||
|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5日,厂址位于**市戴南镇陈北村,厂区占地面积11550m2,公司现有员工40人,主要从事高性能金属密封材料生产加工,设计年产特殊密封用带材10000吨。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2025年12月30日,****环境局就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兴)环罚字〔2025〕30号),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目前已停产,积极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要求报批环评文件。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睿康****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油雾废气采取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油雾排放浓度11mg/m3、抛光粉尘采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8.7mg/m3,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修改单表3中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生活污水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标准,项目周边有着较大的施肥用地空间,可以实施农田灌溉。本项目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3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40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镍基合金、钴基合金雾化粉末 |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茅山工业集中区陈张公路曙光街276号 | |||
| 建设单位 | **良道****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租用厂房,购置高温系统、电控柜、定点雾化电炉、激光切割机、磨粉机、湿式球磨机、摇床、液压控制系统、联动系统、除尘系统、DCS中控系统等设备,建设镍基合金、钴基合金雾化粉末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镍基合金粉末5000吨、钴基合金粉末5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磨粉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中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标准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定点雾化炉冷却水定排水用作雾化工序补水,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用作球磨工序补水,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标准件生产技改 |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盐靖路西侧,园区二**侧) |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企业位于****工业园(盐靖路西侧,园区二**侧),从事不锈钢标准件生产。2026年企业拟利用现有厂房,投资300万元,新购置冷镦、搓丝、清洗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对现有不锈钢标准件生产线进行扩建,建设不锈钢标准件生产技改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不锈钢标准件产能140万个/年(实现全厂年生产不锈钢标准件1410万个/年的生产能力)。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油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油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外无组织油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本项目主要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新增生产废水同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一****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废水接管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螺旋伞齿轮制造生产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庞家路5号 |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公司成立于,投资2000万****开发区庞家路5号建设螺旋伞齿轮制造生产项目,项目已经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兴数备〔2026〕1312号。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螺旋伞齿轮20万套。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淬火废气、回火废气以及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 1、热处理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热处理生产中的淬火工序和回火工序会产生工艺废气,主要为工件表面油污遇热产生的油雾,油雾成分复杂,本评价油烟以非甲烷总经作为污染评价指标。本评价集气装置的收集效率取值为90%,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经排放量约为0.000015t/a,无组织非甲烷总经排放量约为0.000002t/a。静电式高效废气净化设备+二级活性炭设计风量为5000m3/h,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非甲烷总经的产生速率为0.000008kg/h,产生浓度为0.0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0006kg/h,排放浓度为0.00123mg/m3。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0.15kg/h,产生浓度为30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3mg/m3。未能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0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抛丸废气:本项目抛丸过程会产生抛丸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预处理-干式预处理,颗粒物产生量为2.19kg/t-原料,本项目抛料量约为1000t/a,则抛丸粉尘产生量约为2.19t/a。抛丸粉尘采用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按90%计,去除效率按95%计,设计风量5000m3/h。抛丸工序工作时间2400h/a,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99t/a,排放速率为0.041kg/h,排放浓度8.2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量为0.219t/a,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91kg/h,未收集部分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胥家庄西河。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淬火油、槽渣、含油金属屑、废磨齿油、废防锈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水,建设单位安全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除尘灰、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公司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钢丝生产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戴南镇光孝村 | |||
| 建设单位 | **华****公司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华****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标准件、幕墙构件、**石挂件、冲压件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丝、绳、管、棒材、槽钢、角钢、弯头、异型钢、扶手三柱、精密铸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26年**华****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位于**市戴南镇光孝村的二厂区现有厂房,新购置拉丝机、退火炉、连拉机组、氢退炉、钝化槽、清洗设备、收线机组、放线机组、钢丝线圈打包机及环保设施等设备,**不锈钢钢丝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不锈钢丝10000吨的产能。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拉丝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钝化废气硫酸雾、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硫酸雾、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 1-2021)表3标准;氨分解废气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表1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戴南循****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钝化车间排口总铬、总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废水接管口pH、COD、BOD5、SS、氨氮、TP、TN、石油类、LAS****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戴南循****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C级标准,****中心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承诺制审批)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3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