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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镁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产业园**路2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7′57.112″,北纬28°36′52.769″;
占地面积:厂区占地29854.71m2;
项目投资:一期投资9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项目联系人:钟总
联系电话:0795-****998
邮箱: ****@qq.com
地址:**产业园**路2号
评价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791-****1150
邮箱:****@qq.com
三、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https://pan.**.com/s/1BQbQDVsicGDHGKoUFuQjtw 提取码: pkc4。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