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替代燃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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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替代燃料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望埠镇****园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替代燃料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市望埠镇****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24分54.843秒,北纬24度16分7.322秒。项目性质属技术改造,技改项目总投资1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本次技改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技改后全厂整体占地面积仍为158.2公顷,新增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技改后厂区整体建筑面积增加至116124.706平方米,本次技改内容为依托现有的1#、2#、3#、4#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替代燃料9.2万吨/年,并**3个配套替代燃料堆棚以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技改项目拟增加9.2万吨/年替代燃料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燃料,削减现有燃煤用量5.5780万吨/年。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