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地区**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清之木****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说明 | 本项目为**地区**县**路及配套支路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县阿克齐镇老**,地处**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自治区Ⅱ1额尔齐斯河流域重点治理区,区域属北方轻度风力侵蚀区,春季融雪、夏季短时降雨叠加大风天气,易引发扬尘与坡面水力冲刷。项目施工将扰动原有硬化路面与**绿化带,路基、综合管线开挖产生松散土石方,存在较为突出的建设期水土流失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当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1年1月,**八佾****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12月13日,取得阿勒****委员会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阿地发改投资〔2021〕173号),项目正式立项。2024年4月,****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同步落实路基压实、雨污分流排水、道路绿化带等自带水土保持功能主体构筑物设计;2025年4月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施工采用半幅分段、随挖随填流水作业模式,工程划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涵工程区、配套管线区、施工生产区四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全部扰动占地依托原有道路红线布设,无场外新增征地;2026年3月主体道路、管线、桥涵及配套绿化工程全部竣工。 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24年4月同步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2025年6月14日取得**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明确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土石方平衡、分区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投资、监测与验收等管控要求。结合老**施工空间狭窄、大风扬尘突出的现场实际,参建各方联合开展水土保持后续细化设计,仅对洒水、防尘网、围挡等临时防护工程量进行分区优化调配,未变更永久水土保持措施布局、防治分区及土石方处置总体逻辑,不属于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更。方案规划工程、植物、临时三类完整防治措施,永久措施包含土地整治、绿化覆土、乔灌木草坪及微喷灌系统,临时措施配置洒水抑尘、彩钢板围栏、防尘网苫盖,形成长效与短期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水土保持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将水土保持施工要求全部纳入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按照批复方案及后续细化设计组织施工,永久工程、植物措施100%足额落地;洒水、防尘网、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结合现场风险动态加码投入,高扬尘、集中堆渣区域加大防护工程量,主线开挖区域按需适度缩减覆盖面积,全过程管控土石方场内回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弃渣规范外运。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2025年3月同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将全部水土保持分部工程纳入监理范围,对土地整治、绿化覆土、苗木栽植等永久措施执行工序报验、分段验收,对临时防护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对质量缺陷下达整改通知并闭环销号,完整留存监理日志、影像、分部验收资料。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25年3月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全过程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周期覆盖施工准备、主体施工、植被恢复全阶段,采用定点观测+现场巡查+台账核查方式,跟踪监测扰动面积、裸露土体、土石方流向、土壤流失量及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间针对扬尘、堆土防护隐患及时出具整改意见,项目完工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客观反映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足额缴**土保持补偿费3.52万元,完整履行法定缴费义务;建设期间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针对大风季扬尘管控、临时堆土防护、临时场地植被恢复等督查意见逐项落实整改,全部问题闭环清零。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土地整治、绿化覆土、道路绿化、微喷灌管网、施工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均经监理验收合格;临时占地全部完成拆除、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无遗留裸露扰动地块。 2026年5月,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第三方验收技术单位成立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核查、内业资料全面审核、水土保持投资对比核算、弃渣场稳定性评估、项目初期运行效果核查、沿线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开展全面自主验收。本次验收报告依托项目立项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施工图、施工台账、监理资料、监测总结报告、缴费凭证、督查整改记录、现场影像资料、公众调查成果编制而成,系统梳理项目概况、征占地与土石方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实施质量、投资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等内容,客观评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运行成效,形成正式验收结论,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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