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水****农业农村局以同农建发〔2023〕22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为确保2023年**县**水浇地建设项目竣工后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遴选项目工程复核、工程审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2023**县**水浇地建设项目
二、服务内容
对我县2023年**水浇地建设项目进行工程数量及质量复核、工程审核。
三、报名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的机构,可向****提出申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司近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所需设备及场所照片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种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无不良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工程复核单位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程审核单位人员配套须有注册造价师资质,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根据服务内容进行合理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可到****当面提交或密封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遴选资料3套(须加盖公章),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11时。标书代写
联系人:田荣超 联系电话152****0514
五、选择方式
本次采取择优录取方式,2026年7月22日下午15时在****会议室举行,当场宣布结果,被选中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2023年**县**水浇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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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