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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局 http://zrzyj.****.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096
特此公示
******局 2026年7月 15日
相关附件:工程准建园林路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