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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用字〔2026〕5号
****政府:
****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市**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请示》(**自然资(政)字〔2025〕57号)收悉。****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该区**区三坑镇崩坑村崩坑一、崩坑二、崩坑三、******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006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上述总计1.0064****人民政府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区三坑镇崩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三、该批次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为城镇用地、村庄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拟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