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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嘉源街、**路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灵建函字〔2026〕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中心**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统筹推进**市城市更新行动和高质量发展,****政府领导批示,现将该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嘉源街、**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污水、雨水、供热管线,增设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改造嘉源街(黄河路-朔方路)污水管道4705米、**雨水管道4685米;改造**路(**街-中兴街)污水管道1580米、**雨水管道1580米;敷设DN1000**热力主管2x1577米;增设管网前端物联网感知设备4套,并进行道路恢复工程。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13781.5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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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