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无人机管理平台及道路巡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无人机管理平台及道路巡检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
标包1:无人机管理平台
标包2:道路巡检系统
4、最高限价:
标包1:48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标包2:22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1名中标人,可兼投兼中。
6、集中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交货完工时间: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2026年07月16日起至2026年07月22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联系项目负责人石义(联系电话:199****8386)。
3、地址:**市**区南祖师庵7号
4、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招标文件费用均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标书代写
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南祖师庵7号华荣楼207室。标书代写
开标地址:**市**区南祖师庵7号华荣楼202室。标书代写
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科技创新园运粮**路101号
联系人:杨鹏飞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祖师庵7号
联 系 人:石义、皇甫东、田利平
电 话:199****8386
邮 箱:****@qq.com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有关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变更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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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