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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委党校食堂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委党校食堂外包服务变更公告
“****区委党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现变更为:标书代写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经营****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事业单位)出具的正式红头颁奖文件;(3****事业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最终颁奖结果公示截图(仅处于评审过程中的阶段性公示截图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区**路80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4894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035
****
2026年07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5日
附件:变更公告07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