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税收普法宣传展板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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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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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采取比选方式实施****税收普法宣传展板制作项目(项目编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服务内容

1.拟择优入围2家供应商作为定点服务单位为购买人提供普法宣传展板制作服务。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1+1+1模式,即协议到期后如购买人对供应商服务满意,可续签下一年,每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3.服务地点:购买人指定地点

4.购买方式:比选购买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预算金额:19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四、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30**时间)。

地址:****(**市**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领取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比选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时间14:00时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6年07月24日**时间14:00时

比选会议地点:****(**市**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购买人名称:****

地 址:**市**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 0415-****70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孙晶晶 0415-****688

八、联系方式

购买人:****

地 址:**市**中路139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0415-****70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人:孙晶晶

联系方式: 0415-****688

电子邮箱:****@163.com

开户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1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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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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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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