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改扩建工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中改扩建工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中3、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增加备注内容如下:①以下技术参数所需材料,如特别注明的,投标人须按特别注明提供,否则按参数性质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或不予计分。②以下技术参数所需材料,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功能截图或产品图片等,其中之一);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投标响应表》承诺响应,但须逐项对应描述具体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按参数性质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或不予计分。③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须可明确证明具体技术参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参数性质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或不予计分。④为便于评标,投标人须按下表中标注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相应标注,未按要求标注导致评标结果不利于自身的,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2、采购需求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部分修改
| 修改前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 4 |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
2000*1300*976mm(±5mm偏差均认可) |
组 |
8 |
★1.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油烟净化效率≥95%,符合环保排放要求,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设备外壳:不锈钢板,厚≥1.2mm; 4.机械过滤单元:不锈钢多层波纹滤网; 5.风机段:内置静音离心风机,不锈钢机壳,风轮动平衡校正。 |
| 7 |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
双瓶 |
台 |
4 |
★1.符合《厨房设备灭火装置》(XF 498-2012)标准要求,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备自动、手动、机械应急三种启动方式、灭火剂安全环保。 |
| 51 |
油烟净化器 |
650*1218*1330mm(±5mm偏差均认可) |
台 |
2 |
★净化效果达标,符合环保排放要求,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 修改后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 4 |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
2000*1300*976mm(±5mm偏差均认可) |
组 |
8 |
★1.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油烟净化效率≥95%,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3.设备外壳:不锈钢板,厚≥1.2mm; 4.机械过滤单元:不锈钢多层波纹滤网; 5.风机段:内置静音离心风机,不锈钢机壳,风轮动平衡校正。 |
| 7 |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
双瓶 |
台 |
4 |
★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列入国家强制性消防产品3C(CCCF)认证目录,提供CCCF-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备自动、手动、机械应急三种启动方式、灭火剂安全环保。 |
| 51 |
油烟净化器 |
650*1218*1330mm(±5mm偏差均认可) |
台 |
2 |
★净化效果达标,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
3、详细评价表中《技术参数》“注:《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中如特别注明所需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特别注明提供;未特别注明所需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功能截图或产品图片等),须可明确证明具体技术参数,否则不予计分。”修改为“注:①技术参数所需材料,如特别注明的,投标人须按特别注明提供,否则不予计分。②技术参数所需材料,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功能截图或产品图片等,其中之一);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投标响应表》承诺响应,但须逐项对应描述具体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4、详细评价表下“注: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修改为“注:①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须可明确证明具体技术参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须按表中标注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相应标注,未按要求标注导致评标结果不利于自身的,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开启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郎步街道中港路5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6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1-A幢108号
联系方式:宗工 177****2297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63-****351
时间:2026年7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