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保障临床用药持续、安全、稳定供应,满足日常诊疗、预防保健及急救用药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管理规定,现就我单位指定品规药品公开征集定点供货企业事宜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医药配送企业报名参与。
一、征集概况
(一)征集品种及生产企业
1、叶酸片:规格5mg/片(集中采购品种) 生产企业为******公司(国家集采第十批),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对于计划怀孕且已知有风险的妇女,可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2、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规格1mt:0.5mg限国家集采第十批中标厂家,抗胆碱酯酶药。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二)征集范围
具备合法药品经营资质、能够保障上述药品稳定配送、合规溯源的医药流通供货企业。
(三)服务期限
自本次公示无异议、确定入围企业之日起,服务周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供货履约情况、质量评价及临床需求重新遴选。
二、供货核心要求
1、配送时效:常规订单48小时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急救订单24小时内加急配送;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运输,冷链药品全程温控记录可查。
2、售后溯源:配合完成药品入库验收、电子监管码扫码、不良反应上报、召回处置等工作,接到质量异议、召回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处置。
3、需同时具备配送以上两个品种的能力。
三、征集流程
1、公示报名阶段: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采购管理部门联合药学、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剔除资质不全、授权无效、材料造假企业。
4结果公示:拟入围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及企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定点供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协议。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限:自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共计5个工作日。
2、异议受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征集事项、申报企业资质存在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实名签****管理部门提交,注明异议事项、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逾期、匿名、口头异议不予受理。
3、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药剂科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56****209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说明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资质、虚假授权、数据造假,立即取消参选及入围资格,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药品采购申报。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