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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区全链条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区全链条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备案内容,并委托****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址:**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电动自行车充电购置及安装、配套电缆线路敷设及修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膜棚、充电桩膜棚配套硬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感应干粉灭火器、火灾监控系统、户外显示器、监控线路敷设、快递柜、广告栏、汽车充电桩购置及安装、绿化修复、路缘石、监控中心及软件平台等。项目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购置及安装282个、配套电缆线路敷设及修复10905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膜棚5738平方米、充电桩膜棚配套硬化5738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感应干粉灭火器236个。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评估意见。
1、设计文本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2、补充与各充电桩所在地的单位的协议;
3、补充后期管护的要求内容;
4、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19.50万元,其中**费为691.36万元,请复核调整;
5、总配电箱需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6、电力安装****公司方案后方能确定;
7、安全用地的接地系统,接地电阻要求小于或等于4欧姆;
8、补充完善智能充电桩、开关控制箱、停车棚等的概算单价依据,并根据依据予以调整;
9、基本预备费建议调整为5%;
10、停车棚、智能充电桩、开关控制箱建议按规定扣除进项税。
六、本项目概算为800.77万元,其中:工程**费69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56万元、工程预备费38.1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融资资金。
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豫鑫咨字〔2025〕2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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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