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偏光片拉伸及偏光片精密涂布项目 (一期) | ****工业园科技孵化器二期D幢第四、五层楼标准厂房 | **** | ****公司 | 项目位****工业园科技孵化器二期D幢第四、五层楼,****园区****公司已建标准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外购PET保护膜、PET离型膜、压敏胶、乙酸乙酯溶剂等为原辅材料,建设3条精密涂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精密涂布50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配胶、涂布、烘干、收卷、熟化、复卷、分切。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工业园****处理厂。 2.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粉尘。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磨边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规范建设排污口。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