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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大道延伸段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项目统一代码为:2505-361122-04-01-382797)的批复内容,并委托****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址:**区霞峰电子信息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道路位于**高****园区。道路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与霞峰二路相交,终点与石美大道相交,道路设计全长386.049m,道路红线宽36m,道路设计时速为50Km/h。
2、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及电力、通信、挡墙工程。
3、主要技术标准: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36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4、横断面设计:4m(人行道含树池)+28m(车行道)+4m(人行道含树池)=36m。
5、车行道路面结构: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粘层油+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1cm下封层+透层油+20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5%)+20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4%)+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72cm。
四、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五、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评估意见
1、文本中对采用的规划描述不够明确,建议以《**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删除总说明中不必要的部分,并修正文本前后不一致的内容;
2、设计总长为386.049米,实际施工长度为326.204米。建议完善K0+326处与现有乡村道路的衔接方案,并优化人行道的设计方案;
3、本项目道路建设需借土约4.9万立方米,场地平整需借土约12.2万立方米。建议明确借土的具体地点,或考虑****路路基的施工长度,以实现借土量的平衡;
4、请复核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及其中**工程费;
5、完善引用规范,并确保其版本为现行有效版本;
6、补充污水和雨水汇水范围及其水力计算,复核排水管道的管径及标高;
7、优化管道横断面配置,补充绘制道路挡墙;
8、合理配置排水甩头井、给水街坊接户管以及电力电信预留管道;
9、补充各市政管线权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回复;
10、根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完善设计文件;
11、建议取消保险费,因为市政工程的间接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12、本项目其它费用建议按广公管办[2023]2号文执行;
13、在雨污水工程中,由于路段属于填方区域,开挖量和回填量与路基填方存在重复部分,建议重新复核工程量以确保准确性;
14、电缆保护管CPVC-200型号,长度分别为4080米和1600米,请复核工程量,其价格高于市场价;
15、UPVC九孔格栅管数量及价格建议重新复核。
六、工程概算总投资2103.64万元,其中:其中**费为1860.3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43.16万元,工程预备费100.1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融资资金。
七、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兴洛咨字〔2025〕142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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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