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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港琪食品生产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常平镇 |
| 说明 | 关于港琪食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承担港琪食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对《港琪食品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方案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馈,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方案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叶工,180****4960 电子邮箱:****@qq.com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