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8/202607-00009 | 信息分类: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公告 | 发文日期:2026-07-15 | |
| 宿****分局 | 文号:||
| 【行政许可】关于****《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成文日期:2026-07-15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作者: | 仇岸冉 | |
| 有效 | ||
| 初审:仇岸冉 复审:顾蓝天 终审: 陈恒宾 | ||
| ****978/202607-00009 | ||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公告 | ||
| 2026-07-15 | ||
| 宿****分局 | ||
| 【行政许可】关于****《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2026-07-15 | ||
| 仇岸冉 | ||
| 有效 | ||
| 初审:仇岸冉 复审:顾蓝天 终审: 陈恒宾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
| 建设地点: | **虹城街道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位于**虹城街道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1000万。****工厂房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5849.78平方米,年产1000吨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检测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达产后每年将产出1000吨饲料添加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和生物除臭装****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放口(DW001)排放,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水解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泥沙、清洗废物、蚯蚓残渣、不合格品回用于一期项目用于蚯蚓养殖。污泥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实验检验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31日****委员会以泗发改审批〔2025〕120号文件同意本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