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2027劳动报酬、劳动绩效实物奖励百货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 名称 |
折扣率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名) |
| 100.00 |
1 |
注:全年采购总额预计190万元,具体以实际成交额为准。
自筹资金,全年采购预算金额190万元,具体以实际成交额为准。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出具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证书 / 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com/)登记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并缴纳文件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9栋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9:00-2026年7月27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9:3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09:30,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标书代写
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0608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5****2927
地 址:**市**区水江镇兴盛居委3组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彭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2****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