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第一批自主应急工程设备材料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司2026年第一批自主应急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5日—2026年07月18日)。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交货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 H3标段 | 铁塔(用于220KV及以下工程) | 第一 | **** | ****842.9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鼎****公司 | ****54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青****公司 | ****347.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H4标段 | 35KV及以下电缆 | 第一 | 中天****公司 | 995962.3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公司 | 984984.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公司 | ****295.2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H5标段 | 瓷绝缘子(用于35KV-220KV工程) | 第一 | 萍****公司 | 50799.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市****公司 | 54243.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市****公司 | 5596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H6标段 | 线路用标准金具(用于35KV-220KV工程) | 第一 | ****公司 | 51197.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亿阳****公司 | 49089.7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公司 | 47346.0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人指定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H7标段 | 钢芯铝绞线、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用于35KV-220KV工程) | 第一 | ****公司 | 47079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公司 | 46645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集团有限公司 | 463701.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6年7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标段号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H3标段 | 1 | ******公司 | 招标文件通用资格要求: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明确要求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此投标人查询结果截图中“全文”无“行贿罪”。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资格不符-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予以废标处理。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479-****3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腾飞路与前达门路交汇处锦绣福源C区23号楼104号
联 系 人:开评标部
联系电话:0471-****393
监督机构:****能源局
电 话:047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