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室外景观灯光和遮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室外景观灯光和遮阳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890000元
3.最高限价:890000元
4.数量:1项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时请将填写完整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至****@qq.com)。
3.售价:500元
4.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八、投标地址:****开标厅(**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层1301室)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开标地址:****开标厅(**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层1301室)标书代写
十一、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区转塘街道云河街7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5360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0****0425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张竞男
联系电话:0571-****1734;137****9400
电子邮箱:****@qq.com
传真:0571-****0230
质疑联系人:龚超
质疑联系电话:0571-****0839
附件信息:
0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3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