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管线搬迁 招标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14: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管线搬迁
预算编号: 0026-****97854, 0026-K****7688, 0026-K****7687
预算金额(元): ****900元(国库资金:****9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94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管线搬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沿西段海塘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总长约8.06公里范围内涉及到的受主体工程建设影响的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等搬迁(保护)及恢复工作。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搬迁范围内影响海塘改造所涉及的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的搬迁及海底长途光缆保护工程的线路摸排、勘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管线搬迁、管线保护、管线交底、管线跟踪测量、管道检测等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图编制、移交接管、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决算及配合审计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同时包含自本工程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给相应权属单位期间的属于本工程搬迁范围的电力和通信管线、设施的照管义务,以及工程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因自身施工责任引起损坏的保修工作;协调统筹工程范围内所有受影响的通信、电力管线的相关各项工作,同时还应协助配合各管线权属单位、周边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具体详见项目招标需求。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结合工程进度,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管线搬迁(保护)及恢复工作,搬迁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回搬恢复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最终开工及回搬恢复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工程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其以上或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5 年第 30 号令);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4:0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区汇滨路1599号3号楼3楼307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14: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汇滨路1599号3号楼3楼307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吴淞路80号
联系方式:021-****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汇滨路1599号3号楼3层
联系方式:189****0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月
电 话:189****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