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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 |
| 项目名称:**县老旧街巷雨污分流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人答疑需求,现就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文字内容调整事宜,作统一澄清、修正,本澄清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澄清函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授权委托书格式原文 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先生/女士)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勘察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二、现修改后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系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先生/女士)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修改后的标准格式编制授权委托书,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投标有效性。 三、相关要求说明 除本次澄清载明的文字调整外,授权委托书其余格式、签章要求、有效期、委托事项、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全部条款维持招标文件原文不变;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授权委托书一律执行本次澄清修改后的标准字样,新旧版本冲突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有投标人视同已收悉,无需单独回函确认。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澄清函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