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鑫源滑石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县瓢里六单滑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审批
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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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瓢里六单滑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17-11-15 16:4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龙胜县瓢里六单滑石矿开采项目

2、建设单位:

****

3、工程概况

龙胜县瓢里六单滑石矿**位于龙胜县城265°方位直距约14.1km处,行政区划隶属龙胜县瓢里镇管辖。采矿权人为龙胜县鑫****公司,********局核定,由6个拐点连续圈定,**面积:0.1614km2,开采深度:+950~+700m。矿山属于老矿没有做过环评,已开采多年,配置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及露天生产系统,生活及办公等配套设施完整。**约有8km公路至大滩村与龙胜县城县级公路相接,交通较为便利。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首采对象为Ⅴ号与Ⅵ号矿体,可利用**量为2.49万吨,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矿山设计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结合地下开采方式。产品方案为滑石矿原矿。

主要建设开采方案:(l)采矿方法:露天开采以及地下无底柱自然崩落采矿法,回采率80%;(2)矿山开拓运输方案:露天开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地下开采用平硐开拓,人力手推车运输;(3)开采矿种:滑石矿;(4)产品方案:滑石块矿。方案还就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防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矿山**储量可靠,继续找矿潜力大。通过概略的经济效益评价,该矿山开采经济及社会效益可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噪声:施工期内不同作业的机械噪声以及土方、材料运输噪声。

2)废气:土建施工、物料堆放产生的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

3)废水:施工过程配料、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废弃土方、建筑废弃物料。

5)生态影响:占地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凿岩、原矿转运、破碎、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对空气环境影响;

2)采矿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场地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采矿过程中产生废石、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4)采矿过程中机械设备及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采矿过程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及施工交通噪声、加强个人防护和监督管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工地道路和主要场地硬化;车辆要求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适当洒水;对易扬尘物料采取遮盖和围挡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废弃的土方作场地地面平整和绿化用土,建筑垃圾送指定地点处理,废石用于平整场地或运至废石场堆存。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生产废气处置措施

严格按照划定工作面开采,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开采工作面设除尘雾炮机,实现无死角全覆盖进行洒水。在采矿点装、卸矿岩主要产尘点设置喷雾器,湿法抑尘;破碎工序采用集尘罩加袋式除尘器,喷水增加矿石表面含湿量,使表面粉尘润湿,凝结在矿石上,减少装载扬尘。

汽车尾气和矿物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可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采取车箱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矿石和矿粉沿途抛洒,在干燥、有风的天气时道路沿途喷水等措施得以减轻,此外还可通过在项目区内及道路两旁进行植树绿化,绿化树木应选择种植具吸尘、滞尘功能的树种,可有效降低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生产、生活废水处置措施

采矿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二级沉淀后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洒水抑尘,多余部分经处理达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后外排至皮秀湾沟。

**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工业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主要含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洒水。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采掘面表土单独剥离及开采废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项目设置一个排土场。废石优先进行综合利用,矿山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至指定垃圾收集点统一集中处理。

(4)噪声影响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距离在200米以外,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采矿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及加强环境管理要求,杜绝对周边动植物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矿产**总体规划。建设单位落实本环评报告等有关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实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建设项目补充信息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的名称:****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6****7343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51-****615 传真:0351-****139

邮箱:****@qq.com

环评单位地址:**省**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01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居民,以及项目区周围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管理部门。

2、征求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网络公示、座谈会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或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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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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