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企石镇拓胜路12号1号楼1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改扩建后位于**省**市企石镇拓胜路12号1号楼101室,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2′43.218″,东经114°2′28.077″,总投资7500万元,占地面积7774.1m2,建筑面积15800m2。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五金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改扩建后年加工生产电子元器件30万个、五金件(汽车五金配件、机械五金配件、日用品五金配件、机箱机柜盖等)合计12384吨。项目改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保持不变,共有员工30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时间6小时,日工作时间12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75%回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工序和水喷淋补水等,其余25%MVR蒸发处理后,其中浓缩液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冷凝液汇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厂深化处理。 废气:项目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喷粉柜内,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m;烤粉、电泳、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酸洗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m;烘干、烤粉、电泳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m;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8m,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 公示时间 | 2026-07-15 |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 联系电话 | ****0039 |
| 通讯地址 | ****园区红棉路6****科技园10号楼228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