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开展龙胜潘内金矿采选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胜潘内金矿采选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理位置:**龙胜县中部,潘内村大冲头屯。
项目由来:龙胜县潘内金矿位于**龙胜县中部,潘内村大冲头屯,****村委会管辖。核定**面积为1.1289km2,开采矿种为金矿。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6′45″~110°07′38″,北纬25°48′40″~25°49′40″。该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开采标高为+1450m至+1068m。龙胜县潘内金矿现有****机关为广******厅,证号为C450********341****5954,有效期为2011年5月9日至2017年2月9日。目前采矿证已到期,为延续开采,建设单位拟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拟申请的采矿权面积、开采深度、开采矿种及开采方式等均与原采矿证一致,但开采规模由1.5万吨/年变更为5.2万吨/年。由于项目开采规模扩大,****于2017年2月委托**锦绣****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改扩建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的结果,通风井最大占标率为0.08%,5km范围内的计算点的浓度值均在标准浓度限值的10%以内,即本**的开采、选矿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用该估算模式进行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区域内没有超标点。所以运行期矿井排风口粉尘、破碎车间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达标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山林,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污染。
(3)声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声级强度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在200m范围内主要受工程噪声源的影响,以外主要受环境背景噪声的影响,其昼间60dB(A)的距离是300m,夜间50dB(A)的距离是500m。距离工程点最近村庄房屋的距离500m,因此村庄居民受到本工程噪声的影响不明显。
矿山噪声对周围的野生动物有影响,但其影响范围有限。
矿山噪声对操作工人和矿山居民有影响,需采取防护措施。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为地下开采,地表扰动面积小。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土地复垦措施及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后,对区域动植物、水土流失、自然景观的影响不大,不会加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改扩建后,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在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改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单位。
征求事项:
1、公众对此项目改扩建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项目试运行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
4、公众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5、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等。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韩胜康
电话:136****3355 邮箱:****@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锦绣****公司
联系人:蔡工
电话:150****2584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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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