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项目负责人”中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统计师职称的得2分;该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要负责并完成过****医院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工作经历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验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应提供由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注: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合同进行核查。”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统计师职称的得2分;该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要负责并完成过与本项目同类型(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工作经历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验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应提供由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注: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合同进行核查。”标书代写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1.业绩”中的“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与****医院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项目业绩情况,****委员会进行评议,每提供一项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满分3分。【有效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网页的打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不得与“2.用户服务反馈评价情况”重复)”更正为“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项目业绩情况,****委员会进行评议,每提供一项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满分3分。【有效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网页的打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不得与“2.用户服务反馈评价情况”重复)”。标书代写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2.用户服务反馈评价情况”中的“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与****医院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项目用户服务反馈评价情况,****委员会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获得项目用户服务认可(表述为“满意”、“优秀”、“良好”等能说明用户单位对投标人持肯定、满意态度的同等意见;若采用评分制,得分应≥90分。)的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服务认可评价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不得与“1.业绩”重复)”更正为“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满意度调查与统计分析类)项目用户服务反馈评价情况,****委员会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获得项目用户服务认可(表述为“满意”、“优秀”、“良好”等能说明用户单位对投标人持肯定、满意态度的同等意见;若采用评分制,得分应≥90分。)的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服务认可评价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不得与“1.业绩”重复)”。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无
名称:****
地址:**市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0591-****4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0591-****029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才文、徐朕、张静、刘本钟
电话:0591-****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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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