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县2025年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管理局) |
| 编制单位 | **安厦****公司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项目名称:**县2025年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乡村**局)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县阿扎镇、麦地卡乡、夏玛乡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 93°14′26.59″,N: 30°38′33.50″;****中心地理坐标为E: 92°51′19.73″,N: 31°4′42.83″;****中心地理坐标为E: 92°40′33.60″,N: 30°47′48.96″。 建设内容及规模:**96套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为6403.61平方米,其中周转房建筑面积共计6170.85平方米,剩余均为设备用房。 其中:麦地卡乡:**周转房18套,总计1栋住宅3个单元,地上3层居住建筑,一栋消防水泵房,1层地上公共建筑,一栋设备间,1层地上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共计1188.72平方米。 夏玛乡:**周转房36套,总计3栋住宅2个单元,地上3层居住建筑,一栋设备用房,1层地上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共计2130.20平方米。 阿扎镇:**周转房42套,总计1栋住宅3个单元,地上7层居住建筑,一栋消防水泵房,1层地上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共计3084.49平方米。还包括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项目组成:本项目由建筑物工程区、硬化及道路工程区、附属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分区组成。分区建设内容如下: ①建筑物工程区:建设96套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为6403.61平方米,其中周转房建筑面积共计6170.85平方米。麦地卡乡**周转房18套,总计1栋住宅3个单元,地上3层居住建筑;夏玛乡**周转房36套,总计3栋住宅2个单元,地上3层居住建筑;阿扎镇**周转房42套,总计1栋住宅3个单元,地上7层居住建筑。 ②硬化及道路工程区: 主要包含项目区内的硬化及道路。阿扎镇道路硬化1898.56平方米,麦地卡乡混凝土道路破除及恢复1269.59平方米,夏玛乡道路硬化3380.52平方米。 ③附属工程区:阿扎镇**消防水泵房1间,建筑面积为67.78平方米;麦地卡乡**消防水泵房1间,建筑面积为96.26平方米,**设备间1间,建筑面积为44.47平方米;夏玛乡**设备间1间,建筑面积为24.05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等。 ④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人员住宿、生活和办公用房采取租赁当地民房的形式,不单独设置生活区。项目施工中采用移动围挡,施工完成后立即恢复,做到边开挖、边安装、边回填。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为机械施工场地区域及材料堆放区域,根据建设施工特点,将材料堆放在附属工程区区域内,属于红线占地范围内,为重复占地,不重复计列面积。 ⑤施工便道:本项目可利用周边国道进出项目区,无需修建施工便道。 ⑥取土场:本项目所需主要砂、石、骨料、商品砼等材料全部为外购,无需单独设置取土场。 ⑦弃土场:本项目主要为已平整区域建设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需单独设置弃土场。 ⑧施工用水、用电、建筑材料及供应:根据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工程所需水泥、钢材、柴油、汽油、粗砂、砂砾料、片块石料均在**市场采购。采用汽车运输,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土流失由运输方承担;周边已有国道及农村道路,可以直达项目区,交通便利;项目位于**县尼屋乡,水和电可使用已有管网和国家电网引接。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176.68万元,土建投资3621.7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建设工期:项目于2026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2027年7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2个月。 工程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02hm2,均为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占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 项目土石方: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本方案复核,本项目土石方主要为建筑工程区基础开挖及回填,附属工程区室外给排水、排水沟等开挖及回填等,现有房屋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0.06万m3(其中包含建筑垃圾拆除0.03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0.11万m3,借方0.08万m3均为外购的砂砾石填筑料,通过附近的合法商业料场购置,项目不单独设置取土场;余方0.03万m3均为拆除的建筑垃圾,项目建****政府部门制定的“**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区”,位于嘉****物流中心冷链库项目区域,建筑垃圾均进行**化利用,项目未设置弃渣场。夏玛乡弃渣运距约70km,阿扎镇渣运距约5.0km。 拆迁及安置:阿扎镇拆除砌体结构1层2栋,3.6米高,446.36平方米和454.51平方米;麦地卡乡拆除简易板房3栋,3.6米高,27.55平方米、16.87平方米、11.21平方米;夏玛乡拆除砖混结构1层4栋,3.6米高,322.78平方米、225.39平方米、41.12平方米、49.47平方米。上述均为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现有破损建筑物的拆除,拆除工作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不涉及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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