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码头清淤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7月10日
四、更正内容
(一)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中:并按设计标高结算,每次疏浚按设计图纸原始扫海标高至设计底标高计量,施工期间、交工前产生的回淤全部由施工单位包干,按固定单价进行结算),超深超挖不予结算。更改为:项目结算按设计图纸原始扫海标高至设计标高计量(包含设计图纸标明的超宽、超深部分),施工期间、交工前产生的回淤,以及设计图纸以外的超挖、超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按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二)2.5计划工期中:计划2年清淤3次,每次清淤工期50个日历日,其中第一次清淤:合同订立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及清淤倾废许可等手续申报办理,获得行政许可审批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淤施工,合同约定总工期为固定考核节点,办证与施工阶段工期不予单独考核,承包人可在确保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灵活调配时间占比)。第二、三次清淤: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及清淤倾废许可等手续申报办理,获得行政许可审批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淤施工,合同约定总工期为固定考核节点,办证与施工阶段工期不予单独考核,承包人可在确保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灵活调配时间占比)。更改为:计划2年清淤3次,每次清淤工期50个日历日,其中第一次清淤:合同订立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及清淤倾废许可等手续申报办理,获得行政许可审批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淤施工;第二、三次清淤: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及清淤倾废许可等手续申报办理,获得行政许可审批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淤施工。合同约定每次清淤总工期(50个日历日)为固定考核节点,办证与施工阶段工期不予单独考核,承包人可在确保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灵活调配时间占比。
其余内容不变。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7****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