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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锅炉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堂镇下芦村大桥侧(********电站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清慧综合****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电站的锅炉烟气进行提升改造,并取消1台30t/h燃煤锅炉,新增1台90t/h燃气锅炉,将50t/h燃煤锅炉由备用改为常用,65t/h燃煤锅炉由常用改为备用,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因此****电站部分进行评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燃煤锅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55米高的烟囱排放,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处理后由1根25米高的烟囱排放,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锅炉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废水经加碱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添加。软化系统和锅炉排水作为锅炉烟气治理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引****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6-07-15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